2003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情况分析
全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5418宗,死亡81人,受伤1391人,直接经济损失684.8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减少691宗、下降11.31%,死亡人数减少32人、下降28.32%,受伤人数减少1733人、下降55.47%,经济损失减少355.41万元、下降34.16%。其中事故宗数减少幅度较大的前三个辖区顺次是容桂、大良、伦教;死亡人数减少幅度较大的前三个中队辖区顺次是容桂、龙江、陈村。事故宗数上升的有杏坛、陈村;死亡人数增加的有均安、大良、北滘。
一、事故原因分析
一般以上事故的主要特点—具体表现是:两下降、两突出。
所谓“两下降”,一是正常上班时段的事故明显下降。按照现时8:00-12:00、14:00-17:00时的上班制度,发生在正常上班时段的事故,其事故宗数占总量的百分比从去年同期的47.85%,下降到今年的37.51%;死亡人数占总量的百分比则从去年同期的23.76%下降到19.7%。二是流动人口在事故中的伤亡大幅度下降。流动人口在事故中死亡的有2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下降34.21%;受伤的有147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31人,下降61.11%。但其在伤亡人员中仍占较大比例,死亡人数占总量的37.87%,受伤人数占总量的22.34%。
所谓“两突出”,一是个别交通方式造成的伤亡人数比较突出。死者中,驾驶两轮摩托车或驾自行车的均有21人,各占总量的31.81%;伤者中,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有235人,占37.66%;驾自行车的有98人,占15.71%。二是个别违章造成的事故仍然突出。由于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事故仍然有210宗,占总量的22.08%;由于驾驶机动车时纵向间距不够造成的事故有126宗,占13.25%。又如在死亡事故中,由于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造成的死亡人数7人,占总量的10.61%;违章占用机动车道造成的死亡人数14人,与去年同比增加5人,占总量的21.21%。
此外,由于驾驶机动车时纵向间距不够、酒后驾车、违章装载等违章行为所造成事故的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呈现上升趋势,分别增加5人、3人和3人。
二、情况分析
经验和做法
1、加大了监控力度。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力度,例如在春运期间严格对个别违章类型的人员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二是加强了对非正常上班时段的监控,表现在中队改革勤务制度,调整路面执勤警力,针对中午和晚上是事故高峰期的特点,充分投入警力加强对该时段交通秩序的监控力度;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结合自身辖区的特点,对整治管理非机动车行驶秩序等一些日常管理中的难题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以及勒流对辖区突出的违章类型开展周期性的循环整治,均初步取得预期效果。
2、通过进一步推行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有效解放了事故处理的警力,使处理普通程序事故的力量更加集中,保证事故处理的质量。一季度共受理事故责任重新认定73宗,比去年同期下降17.97%。
3、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由于我们一直重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向社会大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和信息,特别是结合春运工作,重点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等交通意识相对薄弱群体的宣传教育,为实现流动人口的伤亡人数明显下降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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